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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中心城区LED广告屏扎堆 “造屏运动”晃了谁的眼

发表于:2012-08-06 点击数:604
  “我并不反对搞LED屏,但求不要瞎搞,‘闪瞎’了我的眼!”一段时间以来,本报记者听到不少家住宝安中心城区的市民抱怨其周围不断涌现的户外LED广告屏。他们纷纷质疑这些LED屏的出现侵占了人们的视觉空间,影响社区生活,甚至危及交通安全。综合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以107国道创业立交为轴心,在方圆5公里范围内走访,果然看到了一场颇具规模的“造屏运动”。

  现象

  宝城LED广告屏 一窝蜂出现

  对于宝安居民而言,户外LED广告屏曾经是个稀罕物,可如今的宝安中心城区LED广告屏的密度已不亚于深南路华强段。记者分别走访了创业立交片区,前进路新安段,西乡富通城片区等市民报料中提到过的区域,看到的户外大型LED广告屏多达12块。

  这些户外LED广告屏的设置似乎各有讲究。繁华路段居多,譬如创业路天虹商场附近就有两块大屏呈掎角之势存在;亦有设置在新开发的楼盘或地标建筑上的,譬如宝源路财富港大厦附近便有两块LED广告屏;也有设置在居民聚居区内的,譬如富通城小区的商业裙楼上就设置了一处大型LED广告屏;还有设置在交通要冲,譬如创业立交桥东西双向的楼宇墙体上各设置了一块大屏,前进路与新安二路交会处亦有一块大屏。当然,也有设置在主要干道旁的,譬如南头关出关后沿107国道北行必然能见到路边的立柱式LED屏和中粮地产写字楼上的顶置LED屏。

  “绝大多数就是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出现的。”有“老宝安”告诉记者。“以前还真的很少。”有当地居民表示,当第一块LED大屏出现时,大家还觉得新鲜,夜里还能给城区扮扮靓;可一旦一窝蜂出现,人们就审美疲劳了。“尤其是那立交桥对面的,开车一上桥眼睛就被闪一下,难受不难受?”

  质疑

  广告主钻审批 “灰色地带”空子

  面对时有出现的投诉,宝安区有关部门也作出了应对。据宝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接到部分市民投诉后,他们立刻逐家约谈了这些LED广告屏的业主单位,要求他们作出调整。首先要调整LED屏的亮度,不能刺眼;其次延长每一段视频画面的显示时间,一帧画面应当出现15至30秒;再者确保不出现夜间扰民,22时以后必须停播。

  记者就此抽取了前进路与新安二路交会处的LED广告屏作为试点观察,其的确算不上很“刺眼”,但其频度似乎并未“达标”——两帧画面之间的时间间隔仅数秒。当然,LED广告屏播放的是动态广告,管理上的确有难度。

  此外,另一个头痛之处在于过去对户外LED广告屏几乎未设准入门槛。据宝安区城管局这位负责人大致统计,目前宝安中心城区曾经经过区一级城管部门审批的户外LED广告屏有10块左右,其他的是较早前由街道一级城管部门负责的。“过去没有相应的法规、条例来规范LED屏这种新生事物,都是参照墙体广告牌来审批,所以街道城管科也负责了一些。”这位负责人向记者确认,譬如创业路天虹商场斜对面建筑物墙体上的那块LED屏,就是街道在“立面刷新”工程中允许业主配套建设的,处于审批的“灰色地带”,区一级城管部门当时并未接到过业主单位设立LED屏的申请。

  “自今年2月起,深圳市的户外LED广告屏的审批权已经全部收归市城管局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区城管局已经不再审批任何LED屏的申请,已经审批且未过期的,我们正配合市局进行摸底;一旦这些LED屏审批期限到了,业主单位要报市城管局再次进行审批。”记者从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处确认了这一点,同时还获悉,自将宝安、龙岗等地的户外LED广告屏审批权统一收归市局后,该局并未核准过当地任何一处LED屏的建设。但根据宝安居民反映的情况来看:今年2月之后,仍有LED屏“忽然出现”.

  深究

  “造屏运动”或又是 一轮广告牌圈地

  记者注意到,宝安中心城区扎堆出现的户外LED广告屏绝非“一屏一主”,而是“几屏一主”。换言之,有实力的业主单位建设了好几块LED屏,有的屏上出现了“多屏联播”的广告字样。正是基于这一事实,有广告业者认为,宝城“造屏运动”背后其实是几家颇具实力的广告业者在“圈地”。“事实上一开始是赚不到太多钱的,但首先要把核心地段占下来,以后才能赚大钱。”

  一开始赚不到钱?记者试着拨通了一块屏上显示的“投播热线”。“现在我们促销价,单屏包月2万元,每天帮你滚动播出,具体多少次要看你的广告片长。”其工作人员回应,她称只要是合法内容,就都能播出。如此算来,倘若每月该屏能争取到10位客户,营收则达20万元。

  “造屏”成本又有几何呢?记者找到了地处石岩的一家专业LED企业。“是5米高7米宽么?”在听了记者的要求之后,这位业务经理算了一笔账:“和数码相机一样道理,像素越高越贵。一般采用的显示精度高一点的屏造价每平方米7500元左右吧。算上钢结构骨架,电源、网络布线等成本,估计每平方米成本1万元。”5米高7米宽的屏,造价即为35万元左右。即使再买几台用以散热的空调,买上几只音箱,造价也不会突破40万元。

  依照LED屏制造商的估算,哪怕算上每小时数十度的耗电量,相对于每屏每月数十万元的营收而言,还是非常划算的一笔投资。如此算来,“赚不到钱”一说应该不成立;“造屏”所以成为“运动”,恐怕既为广告牌圈地,也为背后的营收暴利。

  未来

  要上LED屏 先过“灯光”关

  “垃圾时间的眼球效应”成就了诸如分众传媒一类企业,但让市民们在看完了电梯里的LED广告、小区里的LED广告、商场里的LED广告之后,走上马路也满眼都是LED广告,这是否公平呢?记者查询发现,早在10多年前,曾经的“明星人大代表”吴立民就提出过应重视光污染问题。近年来,他也专门就户外LED广告屏光污染扰民的情况发表过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有关光污染的管理规定。

  好在市民们控制光污染的愿望终于要得以实现了。记者获悉,户外LED广告屏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的草案已经出台。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透露,LED屏的审批在统一收归市局管辖后将前置一道关键程序,即先由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进行技术评定。草案明确了禁入区,居民区和自然生态保护区,朝向来车方向等地段都不准设置LED广告屏。

  虽未看到此草案的全部内容,但根据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看来,宝安中心城区目前已既成事实的多处LED屏,或存在不少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未来这些LED屏该何去何从?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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