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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出台LED户外屏规范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发表于:2016-10-28 点击数:286
  每当傍晚华灯初上,流光溢彩的灯光构成了美丽的夜景,不过随着LED广告牌的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光污染”、噪音大,给附近小区居民和司机造成了很多困扰,同时隐藏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在此背景下,关于户外电子显示屏的相关规范应运而生。目前国内四个一线城市(北上广深)均针对户外LED显示屏出台了相关的规范。下面,小业自己盘点了这四大城市出台的规范,让我一起来看规范出台对于LED显示屏发展到底是利还是弊?
 
  深圳——《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
  就在去年,深圳市也出台了《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该《指引》针对的主要对象为深圳全市范围内面积大于10 平方米的户外LED 显示屏,《指引》期限为5 年(2016 年~2020年)。
  《指引》将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划定为禁止设置区(E1)、控制设置区(E2、E3)和适度设置区(E4) 。其中,“控制设置区”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300cd/㎡,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2:00。“适度设置区”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500cd/㎡,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3:00。
  在设置位置方面,《指引》提出,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0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该位置禁止设置显示屏;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5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则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并尽量设置为静态显示屏。
  除了这些之外,《指引》还详细介绍了落地LED显示屏、墙面LED显示屏、立柱式LED显示屏等的设置规则。
 
  北京——《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
  早在2008年,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该规范强调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当按照统一规划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划纳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行总量控制。
  其中,关于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如下:
  第五条 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朝向道路来车方向,妨碍城市道路和公路上行车安全、影响道路畅通;(二)形成光污染、噪声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三)《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第六条 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当主要设置在城市公共广场或者步行街的适当位置。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当大于等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在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禁设区、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市道路(步行街除外)以外50米范围内、路口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
  第七条 在商业区及其周边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等于1000cd/m2;在其他地区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夜间亮度值应小于等于400cd/m2;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具备按照日照强度变化调节显示亮度的功能。
  第八条 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应当与周围道路、建筑、景观的风格相协调,不得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的容貌。
 
  广州——《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
  2014年,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由于光辐射环境问题日趋突出,市民群众的投诉也逐渐增多,在此背景下,广州市出台了该《管理规定》,规定了光辐射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
  《管理规定》明确,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天然暗环境区域内的建筑物,均禁止设置玻璃幕墙。
  同时对部分场所设置玻璃幕墙实行限制。这些场所包括:住宅,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及其毗邻建筑物;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物;城市道路交叉口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立交桥、高架路两侧的建筑物20米以下和其余路段10米以下部位。
  《管理规定》明确,广告、标识与招牌不得产生光辐射污染,不得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不得干扰通信、交通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照明指标应符合照明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
  其中,以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此外,居住小区及周边文体与商业场所设置不具备室外照明功能的广告、标识和招牌,周边的干扰光超过技术规范要求且引起居民投诉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该场所应在夜间23:30前关闭广告、标识和招牌照明。
 
  上海——《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2013年,上海市出台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该标准分别针对户外与户内LED显示屏,按照使用区域、显示屏的面积以及屏幕周边环境照度等划分,规定了相应的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填补了当时国内在“光污染”领域标准制订的空白,对LED屏生产、安装及运营单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该标准的实施,将为上海地区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的安装调试提供科学依据,并对限制运行中的LED显示屏产生过量“光污染”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从而改变目前许多LED显示屏运营单位盲目追求“醒目”效果的现状,为公众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各地政府纷纷出台关于户外LED显示屏的相关规范、指引、规定等等,国外有些地方为此甚至立了法,这些规定、指引对于LED显示屏发展到底是利还是弊?
  从短期看,可能是影响了LED显示屏的发展,LED显示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安装。但是,从长远来看,这对LED显示屏的发展还是极为有利的。因为有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更有利于LED显示屏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更有利于LED显示屏“健康、有序”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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